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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关于启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

关键词:

工业和信息化紧缺人才培养工程

2012-04-17

 关于启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通知

 

                                                                                                                  工信人才〔2012〕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快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2010-2020年)》要求,我中心以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所涉及的经济领域为重点,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中心任务,于2012年正式启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程”。

目标任务

    会同有关部门,着眼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提升专业水平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在涉及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领域每年培养培训10万名急需紧缺人才,到2020年累计培训培养100万名左右,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有效解决产业发展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

(一) 结合我国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培训互联网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宽带移动通信技术、集成电路与软件、电子信息制造等传统信息产业人才,到2020年培养培训70万人。

(二) 结合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开发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智能电网、云计算等新兴产业人才;大力开发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数字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数字服务业人才。到2020年培养培训30万人。

(三) 充分发挥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工作职能,依托国家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建设50个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社会信誉度高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面向全国的重大知识更新培训活动。

主要内容

(一)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缺口调研,建立急需紧缺人才供需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动态掌握急需紧缺人才供需情况。

(二)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结合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每年举办一定数量的“急需紧缺人才高级研修班”和学术技术交流论坛,培养复合型、骨干型、创新型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三)创新培养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结合工作实践培训和岗位交流活动等方式,以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以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专项培训为主要形式,以提升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为主要目标,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活动。

(四)建立广泛合作机制,与各相关行业、协会、企业联合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逐步构建分层次、分级别、多渠道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形成具备为行业、协会、企业、院校和社会教育机构提供包括技术传播、渠道建设、品牌提升、课程开发、能力测评等各项服务的能力。

(五)充分调动社会教育资源,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引进市场化机制,创新工程实施模式,甄选社会培训项目,发挥社会机构参与实施力量,同时加强有效监督和积极引导并重的管理模式,确保工程实施的长期性和长效性。

(六)依托国家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培养培训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培训相关行业领域的急缺急需人才,推进项目、资金、人才培养的一体化建设;推动“产、学、研”技术合作,积极结合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开发一批从内容到形式都比较完善的培训项目,不断更新和完善培训课程体系。

(七)搭建人才培养培训平台,建立师资库、教材库,实现教育资源优势互补和共享。依托国家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建立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八)建立以网络为主的现代化远程教育手段,完善师资库、教材库、学员信息库等,为参训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在线学习平台,积极协助发展地方、行业及各个领域的远程教育网络。

组织保障

(一)组织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综合服务机构和首批认定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办公室”,负责工程实施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心教育培训处。

(二)保障措施

1.建立项目论证发布制度。组织专家对工程主要项目、科目指南、培训大纲、教材课件等进行评估论证;定期面向全社会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重要活动,重大培训项目对社会公开发布。

2.实行证书登记统计制度。参训人员统一颁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程证书”,证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颁发,可作为个人参加学习和更新知识的有效依据。

3.形成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定期组织工程实施单位及培养培训基地开展经验交流,逐步规范工程保障制度。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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