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国家基础商务网络工程管理中心 > 公司动态 > 关于“中国农村信息产业化发展基金” 使用办法的规定

公司动态

关于“中国农村信息产业化发展基金” 使用办法的规定

关键词:

农村信息产业化基金规定

2013-07-03

       关于“中国农村信息产业化发展基金”使用办法的规定

    根据党的十八大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有关决议精神,联和天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即日起设立系统内封闭运营的“中国农村信息产业化发展基金”,该项基金的起始基本金为人民币50亿元。

    “中国农村信息产业化发展基金”的宗旨是推动中国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促进具有中国特点和世界一流水平的现代信息产业体系化建设。

    “中国农村信息产业化发展基金”针对的对象是国家基础商务网络工程系统内各省、市、县三级分支管理机构和各级国家基础商务网络工程合作运营单位;基金的使用方式为无息贷款,基金按照工作绩效分配原则各级下属机构照比例下放,还款期限为6个月----3年,贷款的抵押物为该机构在当地的国家基础商务网络工程项目所有权和项目收益权。该项贷款的用途:专项用于该机构在当地的开办费用、项目开发、短期拆借、融资等项业务活动。

    该基金的具体分配使用规定是:

    1、各个省、市、县级工作机构完成当年基本工作任务的,可分别每年得到500万、100万、50万元的自主贷款使用额度,以此累积无上限。

    2、各个省、市、县级分站在当地区域每注册1000家网站会员,可每年分别得到400万元以内的自主贷款使用额度,以此累积无上限。

    3、各地域分站可每年得到网上贸易总额1%的自主贷款使用额度。

    4、经审核批准,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该项贷款可直接转为无偿项目补贴资金。

    “中国农村信息产业化发展基金”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基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和运营。

    “中国农村信息产业化发展基金”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负责对本机构体系内所有具有正式工作的人员提供终身的待遇、保险和福利待遇。

    “中国农村信息产业化发展基金”的根本原则是“多与、少取、放活”,本着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的方针,坚持“规范、实效、发展、服务”的理念,将该项基金切实用活用好,发挥最大效用。

    “中国农村信息产业化发展基金”坚持求真务实、科学发展的工作精神,愿广泛与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业组织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与合作,整合更多资源,创新更多优势,为我国城乡信息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